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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食品市场将开启全面“大扫除”

2018-12-19 11:14:51 来源:农业科技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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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2月14日,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宣布,将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,对农村食品市场全面“大扫除”,到2019年春节前有效改善这一问题。

那些年我们买过的假货有一句话很有道理,买东西,最气的不是买贵了,也不是买错了,而是买到贵的假货!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攒的钱,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,突然发现是假货,还受到了别人的嘲笑,是不是很气!是不是感觉小宇宙要爆发!

比如娃哈哈矿泉水,包装和娃哈哈一样,但叫作妈哈哈。

过年必备的奶糖,怎么就从大白兔变成了小白兔?

六个核桃变身七个核桃,这就是加量不加价的最好诠释吗?

只要稍一不留神,就能把“康师博”看成“康师傅”。

当你口渴想喝个饮料,你是想喝口“雲碧”激爽一下?

还是畅饮一瓶“脉劫”渡渡劫?

小时候听的那句:我要比你强大比你壮的台词还记忆犹新,现在看来这个“旺子牛奶”还真的很大很壮呢!

保障农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,不能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“集散地”“承接地”。目前,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依然存在,突出表现为个别“黑工厂、黑窝点、黑作坊”违法生产,使用不真实的厂名、“山寨”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,假冒食品、“三无”食品、劣质食品、过期食品等问题时有发生,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
 一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,曝光一批典型案例! 6部门将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“大扫除”,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,打掉一批生产经营“黑窝点”,处理并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。主要开展这些专项整治行动:

●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,坚决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;

●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,坚决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;

●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,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;

●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宣传行动,让农民识假辨假,曝光一批典型案例。

此外,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链条和问题多发区域,要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着力点,推动打建结合,查漏补缺、建章立制,构建起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。

二、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,依法向公安部门移送对每一个涉案线索,都要顺藤摸瓜、追根溯源、一查到底,查不清源头决不放过,端不掉“黑工厂、黑窝点、黑作坊”决不结案。对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实施禁业限制,强化行刑衔接,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案件。

三、6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法定职责,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:

●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、牵头抓总作用;

●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,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、执法,打击农村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;

●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;

●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;

●知识产权部门搞好农村食品商标保护;

●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。

四、集中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,聚焦突出问题,抓住治理重点。重点整治对象小作坊、小商店、小摊点、小餐馆、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、食品批发市场。

重点品类方便食品、休闲食品、酒水饮料、调味品、奶及奶制品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。

重点打击6类违法违规行为 ●食品假冒——使用不真实的厂名、厂址、商标、产品名称、产品标识等信息;

●侵权“山寨”——食品包装标识、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,误导消费者;

●食品假货——假羊肉、假狗肉、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;

●“三无”——无生产厂家、无生产日期、无生产许可;

●劣质——以次充好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;

●超过保质期。

 

责任编辑:赵娜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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